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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项目“白名单”第一笔贷款在南宁市落地

六、产项将《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》第三条第三项中的“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”修改为“外商投资企业”。

七、目白名单删去《关于外商参与打捞中国沿海水域沉船沉物管理办法》第三条第四项、第六条第二项、第七条、第八条、第十二条第一项中的“中外合作”。

第五条、第地第八条、第十四条第二款中的“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”修改为“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”。

第九条第一款中的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”修改为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”,笔贷删去第二款。

南宁删去第十九条。

八、市落将《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》第四条第三项中的“中外合资经营企业、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”修改为“外商投资企业”。

(责任编辑:严正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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